上诉人湖北地矿建设勘察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华银通信技术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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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湖北地矿建设勘察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华银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2民初405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1月1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民终230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湖北地矿建设勘察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